不可以。根据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【2016】36号)附件一第37条规定: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也不属于价外费用,不需要计入收入缴纳增值税。也就是说收取的资金最终属于委托方(卖家),委托方会向支付方开具发票,微擎作为平台只是在中间只起到代收代付的作用。